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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关于2024年团体标准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浏览次数:

2024年团体标准工作总结

2024年,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在团体标准制定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生态修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学会积极开展了多项团体标准的申报和制定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会围绕我国生态修复事业的发展需求,重点申报和制定了一系列急需的标准和规范,填补了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空白。其中,《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信用评估技术导则》(T/SERB-001-2024)、《尿液源分离排水与资源化技术指南》(T/SERB 002-2024)等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立项、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于2024年正式批准发布。另有《水质型缺水评价技术导则》、《华南地区绿美生态建设指南》、《河流生态性缺水评价技术导则》、《风电场工程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畜禽堆肥温室气体静态箱法》等5项团体标准已经通过立项评审,并在公示期内广泛征集了参与单位的意见。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提高了生态修复行业的规范化水平,还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确保技术要求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同时,注重标准的开放、透明、公开、公正和公平性,对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进行了如实填报和及时处理。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学会积极鼓励会员企业和入围企业将现有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提出立项申请。这不仅增强了标准的广泛代表性,还促进了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2025年度团体标准申报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修复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度团体标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围绕我国生态修复事业的发展需要,以推动生态修复行业发展为目标,重点申报生态修复领域急需的标准和规范,填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空白。


二、申报原则


1. 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主要方向,紧密围绕行业和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及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求。

2.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3. 符合开放、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 对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涉及的必要专利问题应及时披露相关专利信息,并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

5. 要具有广泛代表性,鼓励会员企业和入围企业将现有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提供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等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2. 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3. 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 对符合生态修复行业发展优势及技术内容有创新的标准,以及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为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四、申报程序


拟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需填写《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标准立项申请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在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和标准草案发送至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邮箱,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报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处。


五、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生态修复学会

联系人:于立安 唐素贤

电话:15510173128  13051388790

邮箱:SERB_CN@163.com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申报团体标准项目,共同推动生态修复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北京生态修复学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