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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

各学会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科协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并经北京市科协党组会审议通过,确定北京生态修复学会为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立项组织之一,获批3个托举名额,现将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1.材料接收截止时间:10月30日

2.评选时间:11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3.公示期:11月13日-11月17日

4.上报时间: 11月30日前

 

二、被托举人条件

(一)学会或基层组织会员,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京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34周岁。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三)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四)热爱并致力于科研事业,有突出的科研潜质,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承担或参与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立项组织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在本学会或基层组织会员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会员参与申报,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二)严格组织遴选。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标准和程序,组建同行专家评议组,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提名人选。遴选北京市科协资助和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提名人选,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评审,不得将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和人选与资金来源挂钩。所有资助名额均须按统一要求开放申报,不得限定资助方向。获第二十三届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且符合托举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占用立项组织托举名额,可直接入选,但须纳入遴选评议范围。

(三)规范公示程序。应将被托举人提名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本学会或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强化人才吸纳。各学会、基层组织要积极推动被托举人进入专委会、理事会等任职,建立联系服务青年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

 

四、申请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报者填报《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提名书》(见附件1),并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SERB_CN@163.com。

 

五、材料报送(学会负责组织)

各立项组织在遴选评议会议召开3日前,学会将会议时间、地点等向北京市科协青托项目负责人或服务管家进行报备,北京市科协将委派相关人员对遴选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会于11月30日前登录“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将链接发送给提名人选,由提名人选在系统中填报《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提名书》(见附件1),并提交至立项组织审核。立项组织在系统中审核上传提名意见(签字盖章PDF版)及遴选工作报告后,提交至北京市科协。

北京市科协将对上报的被托举人提名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确认后的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相关信息统一公示后,确定并公布被托举人名单。

 

六、联系方式

北京生态修复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于立安 唐素贤

联系电话:15510173128  13051388790(微信同号)

 

附件1:《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提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