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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委员会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
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关于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为扩大学会业务领域,增强学会专业力量,更好的服务我国生态修复工作。在北京市科协指导下,经学会研究决定,面向各理事、理事单位吸收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成立专业委员会,纳入到北京生态修复学会的管理体系,共同开展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积极支持学会发展的理事个人或理事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2. 生态修复相关领域的教授和技术专家优先;
3. 在生态修复领域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申报材料和流程
请参见附件信息(共计四个附件,申报时请下载后填好)。
三、申报时间:每年3月25日-6月1日
四、审批时间:每年6月1日-6月30日
五、申请咨询:北京生态修复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素晓,15001328571;于立安:15510173128
         欢迎学会的理事和理事单位积极申报。
北京生态修复学会秘书处

附件1:北京生态修复学会关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要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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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业委员会申请表
附件3:专业委员会登记表
附件4: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备案表